天津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,天津画院拟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
以财会为主,兼具文秘职责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、男性,年龄28-35岁;
2、遵纪守法;
3、本市户口;
4、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(会计及相关专业),持有会计上岗证、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,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(工程会计优先);
5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6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;
7、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26日,在天津天津画院办公室受理报名。
四、报名时需要提供得相关资料
报名者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,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。
其他包括: